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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现将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10报到,14: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标准化考场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四、面试要求

(一)考生需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经资格复审签字的报名表)、健康码、行程码。巴彦淖尔市外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不得穿带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服装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

(一)考生在面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谨慎、合理安排个人出行,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同时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三)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进入考点前,考生排队进入指定地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候考时要佩戴口罩,面试时不用佩戴口罩。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八)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个人隔离从而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九)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bskszx.com/)。

咨询电话:0478-7902213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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