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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年15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精神,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及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试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印发后举行的首次考试,是一项新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 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地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1月10日;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1—13日;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1—14日。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四、资格审核方式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和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新区军分区对面路南)五楼三号园市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五、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六、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
    七、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九、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12〕88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十、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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