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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链接地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4月4日; 资格审查时间:4月5日—6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4月8日。以前年度参加过此项考试一级的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

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名表(所需材料仅提供原件即可,无需复印)在规定时间内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3号圆人力资源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考试时间

5月22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五、应试人员须知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中英、英中词典一本。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区设置

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七、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根据《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2号),代收一级笔译考试(含1科)每人每科200元,二级笔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90元,三级笔译考试(含2科)每人每科75元。两项合计,一级笔译考试每人收取270元,二级笔译考试每人收取300元,三级笔译考试每人收取270元。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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